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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出生的外国籍儿童居留资格授予 — 90天期限及所需材料

当两个外国籍父母的孩子在大韩民国出生并无居留资格时,该儿童必须在出生之日起 90 天内获得居留资格(《出入境管理法》第 23条第1款第1项)。请携带综合申请表及出生证明等材料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拟在韩停留超过 90 天的儿童将在获得居留资格时同时完成外国人登录(第 31条第3款)。

流程

业务类型
  • 许可 难度 高

    经审查后允许从事法律一般限制的营业、行为或居留的程序,执照(免许)也属于此类。审查设施标准、选址及相关机关协商等,不符合许可标准时可能不予许可。

我们将填写外国人登记和居留延期申请所需的文件。我们将检查居留身份证明,并指导您完成电子公务员/访问申请和身份验证程序。

服务范围与费用
准备外国人登记材料,由本人现场受理
我们将为1名申请人准备1份外国人登记申请书和各项资格证明。我们将为您提供您的身份和居住信息,并指导您完成访视和采集指纹程序。办公室访问提交、居留延期和资格变更是分开的。
官方规费依据 ↗
外国人登记,含在首都圈现场提交1次
我们将为1名申请人准备外国人登记文件,并亲自到首都圈管辖区提交。我们将向您提供您的身份、居住地和资格证明,并由您进行指纹和身份验证。延期、资格变更和额外商务旅行是分开的。
官方规费依据 ↗
  1. 1. 首先确认儿童的国籍

    若父亲或母亲在出生时为韩国国民,则该儿童在出生时即取得韩国国籍,不属于居留资格授予范围(《国籍法》第 2条第1款第1项)。仅在父母双方均为外国籍时,才申请居留资格授予。

  2. 2. 确认居留资格及附件材料

    儿童获得的居留资格及所需附件取决于父母的身份。例如,F-3(家庭随行人员)需要出生证明;F-1(探亲或定居)需要出生证明和关系证明;若父母在出生时持有 F-5(永久居留),则需要家庭关系证明、出生证明及国籍国的身份证明文件(《施行规则》附件 5-2)。

  3. 3. 准备儿童的护照及出生证明

    获得居留资格后,护照上将贴上居留资格印章或贴纸(《施行令》第 29条第3款),因此请先从国籍国大使馆获取儿童的护照。在海外签发的材料必须经过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施行规则》附件 5-2,备注)。

  4. 4. 在 90 天内申请居留资格授予及外国人登录

    将综合申请表(《施行规则》第 34号格式)连同附件提交至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施行令》第 29条第1款)。费用为居留资格授予 80,000韩元(《施行规则》第 72条第4款),以及签发外国人登录证 35,000韩元(第 72条第10款)。

  5. 5. 如果已超过期限

    如果孩子在出生后 90 天内未获得居留资格,则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并会被处以罚款通知。违规期限少于 1 个月的罚款为 500,000韩元,并随期限增加(施行规则,附表 7),因此即使逾期也请立即申请。

所需文件

  • 综合申请书(《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 34 号格式,需勾选资格授予和外国人登录)
  • 孩子的护照
  • 出生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根据申请资格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 父母的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如办公室要求,用于确认父母的身份)
  • 国籍国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父母持有 F-5 资格)
  • 费用(资格授予为 80,000韩元,外国人登录证为 35,000韩元)

费用

行政服务委托费
  • 准备外国人登记材料,由本人现场受理 起 KRW 300,000
  • 外国人登记,含在首都圈现场提交1次 起 KRW 500,000
所有行政服务委托费均不含 10% 增值税。

政府规费为资格授予 80,000韩元,签发外国人登录证 35,000韩元;若法务部长官认可人道主义理由,可以免除。本事务所的收费从上述金额起步,具体金额可能根据父母的身份、海外签发的文件是否需要认证、以及是否有兄弟姐妹同时申请而有所不同;我们将在审核您的文件后提供准确报价。

法律依据及审查日期

  • Immigration Act, Articles 23, 31, 94 and 95
  • Enforcement Decre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29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72(4) and (10), Article 74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76 and Annex 5-2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86 and Annex 7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Form No. 34
  • Nationality Act, Article 2

依据法规审查于

法规和公告会发生变化,因此每个案件都需要单独审查。 法规标题以英文提供,仅供参考。韩语法规为权威文本。

首先查看这些

  • 90 天的期限从出生之日起计算,因此请提前确认即使护照签发延迟,是否仍能在期限内提交申请。
  • 在国外签发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若未经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可能不被接受。

常见问题

由外国籍父母在韩国生下的宝宝,必须在什么时候申请?
孩子必须在出生之日起 90 天内获得居留资格(《出入境管理法》第 23(1)1 条)。要在韩国继续停留超过 90 天的孩子,在获得资格时也需完成外国人登录(第 31(3) 条)。
如果父亲是韩国人,母亲是外国人,孩子需要申请居留资格吗?
不需要。如果父亲或母亲在出生时是韩国国民,孩子在出生时即取得韩国国籍(《国籍法》第 2(1)1 条)。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出生应作为韩国国民进行申报,而不是申请居留资格。
申请居留资格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居留资格的费用为 80,000韩元(《出入境管理法》第 72(4) 条),外国人登录证另收 35,000韩元(第 72(10) 条)。不因出生而免除费用,但若法务部长官认可人道主义理由,可以免除费用。
如果已经超过 90 天了怎么办?
该儿童被视为非法滞留,并须接受罚款通知。滞留不足 1 个月的罚款为 500,000韩元,且罚款金额随时间延长而增加(施行规则,附录 7),因此在发现问题时尽快申请至关重要。
如果婴儿还没有护照,我们可以申请吗?
获得居留资格后,护照上会贴上印章或贴纸(施行令,第 29(3) 条),因此通常的流程是先从国籍国使馆获得儿童护照。如果护照签发将会延迟,请提前咨询主管出入境管理部门。
行政士可以代我们为孩子申请居留资格吗?
可以。黄允相行政士会核查与父母身份相符的附件,准备综合申请书,并代表您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居留资格申请和外国人登录申请。

联系我们

因城务黄允相行政事务所位于韩国仁川松岛,负责准备、提交行政文件并提供程序说明。如果您的情况类似,请发送消息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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