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结婚移民的父母邀请(F-1-5 探亲同居)原则上邀请人数为1名,但结婚移民的父母可以同时邀请两位,且必须准备好抚养必要性证明材料及过往访问记录的说明材料。
结婚移民者家属邀请(F-1-5 访问同居)中,父母因去世或疾病无法来韩时改为邀请成年兄弟姐妹的案例,整理了父母情况证明、家庭关系与同一人确认及签证发给认定书的准备材料。
以即将分娩双胞胎的柬埔寨籍结婚移民为例,本文将说明结婚移民父母邀请(F-1-5 探亲居住)的条件与所需材料、向海外公馆重新申请签证的准备顺序,以及入境后的外国人登录和禁止就业等注意事项。
以韩国配偶长期住院的结婚移民家庭为例,整理F-6居留延长材料的准备顺序,以及家庭中心、紧急福利等多文化家庭支援制度的利用方法。
因生育原因在母国长期停留,导致居住期中断的结婚移民家庭。原本计划为了“重新填满2年”而再等一年,但在读到《国籍法》简易归化条款的第二行后,计划发生了改变。重新规划从F-6延期、生计维持材料,到社会整合项目与家庭中心联动等步骤的记录。
一般归化的基本条件是持有永住(F-5)资格并拥有5年以上的连续居住地址,生计维持能力通过收入、金融资产或保证金中的一种途径进行证明。文件通常卡在原籍国文件上——需要检查海牙认证(Apostille)、韩语翻译以及姓名拼写是否一致。由于申请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请从预约访问日期开始倒推制定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