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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外国籍人士保证书 — 最长 4 年保证期及保证人资格

在办理签证、签证签发确认或停留许可需要个人保证时,保证人须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载明个人信息、保证期及保证项目的保证书,且保证期不得超过 4 年(《出入境管理法》第 90 条;《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 77 条)。对于 F-6(婚姻移民)签证及变更身份,韩国籍配偶的保证书保证期必须至少为 2 年(《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附件 5 及附件 5-2)。

流程

业务类型
  • 文书撰写 难度 低

    如合同、内容证明、事实确认书等,无需行政机关审查、以撰写文书即可完成的业务。

  1. 1. 确认是否需要提交保证书

    法务部长官在认为签证签发、签证签发确认、停留许可及类似事项有必要时,可以要求邀请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为外国籍人士的身份提供保证(《出入境管理法》第 90 条第 1 款)。《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附件 5 和附件 5-2 将保证书列为 F-6(婚姻移民)、F-1(家庭访问)和 D-3(技术研修)等身份的随附材料,海外使领馆或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在必要时增加或减少随附材料(《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附件 5 注释)。

  2. 2. 确认保证人资格

    保证人必须在韩国境内有住所并证明具备保证能力;若外国籍人士属于某机构或组织,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其负责人即为保证人,且在这种情况下无需提供能力证明(《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 77 条第 2 款及第 3 款)。外国籍保证人必须持有外国人登录证,且保证期不得超过保证人自身的停留期;在过去 1 年内未能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人,其担任保证人的资格可能会受到最长 1 年的限制(同条第 4 款及第 10 款)。

  3. 3. 填写第 129 号格式

    保证书记录了外国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在韩地址及停留目的,以及保证人的个人信息、与外国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保证期间(《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77条第1款,第129号格式)。保证期间不得超过 4 年,若填写为 4 年或更长,则仅受理至 4 年,且任何许可期间均不得超过保证期间(同条第7款;《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附录 5 注释)。

  4. 4. 确认保证项目并签字

    该表格设定了 3 项保证项目:在停留期间遵守所有法律法规、承担回国旅费及相关费用、以及承担在停留或拘留期间产生的费用(《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129号格式)。保证人需核对内容,填写日期并签字或盖章(同格式)。

  5. 5. 提交及保证后的义务

    保证书应提交至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分事务所或拘留所;在保证期间内延长停留期限时,无需额外提交保证书(《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77条第1款及第9款)。若保证人未能履行保证义务且由国家承担费用,法务部长官可以行使追偿权,收到追偿通知的保证人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的 15 天内支付(《出入境管理法》第90条第3款;《出入境管理法实施令》第95-2条)。

所需文件

  • 保证书(《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129号格式)
  • 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保证人为外国人,则为居住卡复印件)
  • 保证人的保证能力证明(在职证明、所得证明等)
  • 外国人的护照复印件
  • 保证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
  • 机构或组织负责人作为保证人时的外国人所属机构证明
  • 申请所需的身份特定附件(《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附录 5 及附录 5-2)

费用

行政服务委托费
  • 起 KRW 500,000
所有行政服务委托费均不含 10% 增值税。

《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并未针对准备或提交保证书设定单独的费用,随附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申请费用遵循该申请的相关规定。本事务所的收费从上述金额起步,具体金额可能会根据同时办理的邀请或居留许可申请类型以及文件数量而有所不同;我们将在审核您的文件后提供准确的报价。

法律依据及审查日期

  •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90
  • Enforcement Decre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95
  • Enforcement Decre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95-2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77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77-2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nnex 5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nnex 5-2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Form No. 129

依据法规审查于

法规和公告会发生变化,因此每个案件都需要单独审查。 法规标题以英文提供,仅供参考。韩语法规为权威文本。

首先查看这些

  • 提交前,请检查外籍人士的姓名和护照号码是否与护照一致,并确保关系、保证期间以及签字或盖章栏目均已填写完整(《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 129 号表格)。
  • 由于任何许可期间均不得超过保证书上的保证期间,请确保保证期间不短于您所申请的停留期间(《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附件 5 注释)。

常见问题

韩国保证书的最长保证期是多少?
最长保证期为 4 年(《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 77(7)条)。写为 4 年或更长的期间仅受理至 4 年,且任何许可期限均不得超过保证期(《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附件 5 注释)。对于 F-6 (Marriage Migrant) 签证及变更身份,韩国配偶的保证期必须至少为 2 年(《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附件 5 及附件 5-2)。
外国籍人士可以在韩国担任保证人吗?
可以,持有居留卡(residence card)的外国籍人士可以担任保证人(《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 77(4)条)。在这种情况下,保证期不得超过保证人自身的居留期限;如果外国保证人离开韩国,被保证的外国籍人士必须指定新的保证人(同第 (4) 条及第 (5) 条)。
延长 F-6 (Marriage Migrant) 签证时需要提交新的保证书吗?
如果在已提交的保证书的保证期内延长居留期限,则不需要额外的保证书(《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 77(9)条)。但是,出入境管理部门在特别需要时可能会要求增加附件,因此如果保证期已结束或即将结束,您应当确认是否需要新的保证书(《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附件 5-2 注释)。
如果保证人不支付费用会发生什么?
若由国家承担费用,法务部长官可以向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出入境管理法》第90条第3款)。保证人必须在收到追偿通知后的 15 天内支付费用(《出入境管理法实施令》第95-2条);若存在不支付费用的情况,可能被要求就每位被保证的外籍人士缴纳最高 3,000,000韩元 的保证金(《出入境管理法》第90条第4款);若在过去 1 年内未能履行保证义务,其担任保证人的资格可能会受到最长 1 年的限制(《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77条第10款)。
保证书表格只有韩文吗?
保证书是《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 129 号表格,正面为韩文,背面为英文。表格上印有最长 4 年的保证期间和 3 项保证事项(《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第77条,第 129 号表格)。
行政士可以帮我准备保证书吗?
黄允相行政士会审核保证人和外籍人士的材料,准备保证书以及邀请函或停留许可申请材料,并代表您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保证人必须亲自在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将对是否批准许可进行审核并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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