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周五早间简报。在昨天的发布内容中,我挑选了两项与雇用外国籍劳动者的企业及出口企业有直接关系的资讯。
今日核心摘要
- 法务部推进简化 E-7-4(熟练技能人员)延期居留所需材料:从12种以上缩减至7种以下
- Hi Korea 将试运行“就业签证指南”(包含职业查找、资格诊断、评分计算器、材料清单)
- 《应对贸易环境变化法》修订法令于10月22日(周四)施行,受外国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也将成为贷款、咨询及开拓销路的支持对象
1. E-7-4 熟练技能人员延期居留材料简化及长期工作加分扩大

- 变化内容:法务部于10月22日宣布,将改善通过 E-9(非专业就业)、E-10(船员就业)等签证入境的外国籍劳动者转换为 E-7-4 并长期居留的制度。申请延期居留时需提交的材料将从目前的12种以上缩减至7种以下。此外,将在 Hi Korea 试运行“就业签证指南”,提供各职业的资格条件、工资标准、所需材料查询;根据学历、经历、年薪输入来搜索可申请的职业;进行 E-7-4 评分计算并确认是否达到合格线;以及提供各申请类型的提交材料清单。此外,还计划增加在同一企业长期工作的劳动者的长期工作加分,放宽转换为 F-2(居住)所需的居留期限,并以告示形式明确 E-9·E-10 → E-7-4 → F-2 → F-5(永住)的转换路径。
- 适用对象:正在以 E-9、E-10 等签证工作并准备转换为 E-7-4 的外国籍劳动者、雇用这些劳动者的雇主、目前持有 E-7-4 居留身份的外国人(截至2026年9月为52,648人)
- 开始时间:目前处于推进发布阶段,关于指南启动日期、材料简化适用日期、加分扩大幅度及告示制定时间,新闻稿中并未提及(⚠️ 需确认原文)。
- 行政士寄语:在材料简化政策正式实施前,若居留期即将届满,仍需按照现行标准准备材料。由于长期工作加分是以在同一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为准,准备转换签证的劳动者在计划变更工作场所之前,请务必先确认自己的连续工作时间。
- 出处:政策简报 · 法务部新闻稿 推进熟练技能人员(E-7-4)制度改善
2. 《应对贸易环境变化法》修订施行,外国关税及出口管制受害企业也将纳入支持对象

- 变化内容:产业通商资源部宣布,《应对贸易环境变化及支持等相关法律》修订法令已于10月22日施行。此前,仅支持因履行我国政府签署的贸易协定而遭受或可能遭受损失的企业;今后,受其他国家根据其本国法令采取的贸易、通商措施(法律第2条第1号之2)而遭受或可能遭受损失的企业,也将成为支持对象。随之施行的告示规定了外国贸易措施的范围,包括普遍关税、相互关税及各品目的追加关税(不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战略物资及双用途品目的出口管制、碳排放负担金及供应链尽职调查等 ESG 贸易规制、以及针对战略产业的歧视性财政或税收支持等。除了现有的资金贷款和咨询外,还新增了开拓销路的支持依据(法律第8条)。
- 适用对象:因外国关税、出口管制、ESG 规制等导致销售额减少或面临损失风险的出口及制造企业
- 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2日(周四)起施行,支持申请指南请咨询贸易环境变化应对支持中心(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
- 行政士寄语:新闻稿中未列出指定支持企业的标准及申请材料,需确认中心发布的公告。提前整理好相关国家的措施名称、实施时间以及各客户的出口或销售额减少明细,将有助于加快申请准备工作。
- 出处:政策简报 · 产业通商资源部新闻稿 将支持范围扩大至受外国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
本周需关注的期限
- 10月26日(周一):《建筑法》施行令重新立法预告意见截止(10月19日简报)
- 10月26日(周一)~10月30日(周五):E-9 第4轮雇用许可书发放,农畜产业、渔业、林业、建设业、服务业(10月19日简报)
- 10月27日(周二):预计公布《民间租赁住宅法》施行令(10月21日简报)
- 10月30日(周五):急救患者移送业质量认证制试点项目申请截止(10月21日简报)
本简报是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基于公开资料整理的指南。具体个案是否适用,需向主管机关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