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研修、教学与研究居留
E-2签证·工作地变更许可·申报文书撰写
E-2(外语教师)签证是在私立学院(hagwon)、学校等机构教授外语会话的母语外教的停留资格。对于英语会话教师,基本条件是具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南非这7个国家之一的国籍,并持有该国授予的学士以上学位。转到其他学院任职时,在开始新工作之前,应先确认该变更属于申报事项还是需要许可。
流程
- 许可 难度 高
经审查后允许从事法律一般限制的营业、行为或居留的程序,执照(免许)也属于此类。审查设施标准、选址及相关机关协商等,不符合许可标准时可能不予许可。
- 申报 难度 低
提交法令规定的申报书及所需材料的程序。材料齐全即可受理;部分申报由行政机关核实内容后受理。
我们将准备E-2签证和工作场所变更通知/事先批准文件。我们根据导师和教育机构的实际要求区分举报和许可。
服务范围与费用
- 新办
- 我们将通过将1名E-2讲师和1所教育机构的资格与所提供的海外和就业证明进行比较来准备新签证的申请材料。获得海外证明文件、更换工作场所和亲自面试是分开的。它不包括办公室内提交的材料。
- 官方规费依据 ↗
- E-2工作场所变更申报及材料准备
- 如果1名E-2讲师或1所教育机构的变更符合事后报告要求,我们将通过比较之前的合同终止和新合同数据来准备报告文件。这不是与事先批准同时提出的请求类型。它不包括办公室内提交的材料。
- 官方规费依据 ↗
- E-2工作场所变更申报,含在首都圈现场提交1次
- 如果1名E-2讲师或1所教育机构的变更符合事后报告要求,我们将通过比较之前的合同终止和新合同数据来准备报告文件。这不是与事先批准同时提出的请求类型。包括1次办公室参观。
- 官方规费依据 ↗
- E-2工作场所变更事前许可及材料准备
- 如果1名E-2导师或1所教育机构的变更不需要事后报告,我们将准备实际的事前批准文件。提供了合同终止和新合同/组织数据的详细信息,新的争议和冗长的解释是分开的。它不包括办公室内提交的材料。
- 官方规费依据 ↗
- E-2工作场所变更事前许可,含在首都圈现场提交1次
- 如果1名E-2导师或1所教育机构的变更不需要事后报告,我们将准备实际的事前批准文件。提供了合同终止和新合同/组织数据的详细信息,新的争议和冗长的解释是分开的。包括1次办公室参观。
- 官方规费依据 ↗
1. 确认国籍和学历要求
原则上,英语会话教师必须是上述7个国家之一的国民,并在该国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也存在在韩国大学取得学士学位等特殊情形,因此请确认取得学位的国家和课程。
2. 准备学位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学位证书以及国籍国的全国无犯罪记录证明(美国由FBI签发)必须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领事认证。请使用最近6个月内签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 签证签发认定书或变更停留资格
对于在境外的教师,由聘用的学院申请签证签发认定书,教师在韩国驻外使领馆领取签证。以D-2(留学)、D-10(求职)等资格在韩国停留的教师,在满足条件后申请变更停留资格许可。
4. 入境后的外国人登记及聘用手续
入境后90天内必须办理外国人登记。办理时须提交由法务部长官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包含毒品检测结果的就业前健康诊断书(通过教育部或市·道教育厅运营的项目被选派到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教师除外)。学院须按照教育厅的标准管理教师的聘用。
5. 转到其他学院时变更工作单位
教师已履行完合同期限、合同的终止并非教师的过错,或教师在合同期内离职但已取得原学院出具的解约同意书的,须自新工作开始之日起15天内申报变更工作单位。教师因自身原因被解雇或在合同期内离职,且未取得解约同意书的,须在开始工作前取得变更工作单位的许可。在获得许可前于新学院工作属于非法就业。
所需文件
- 护照、照片、统一申请书
- 学历证书(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
- 国籍国出具的全国范围无犯罪记录证明(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6个月内出具)
- 劳动合同、学院的营业执照和学院登记证
- 变更工作单位时:解约同意书(如有)、新的劳动合同、居留证(Residence Card)
- 办理外国人登记时: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前健康诊断书(含毒品检测)
费用
以收入印花缴纳的出入境手续费是固定的,例如变更工作单位为120,000韩元,变更居留资格为100,000韩元。本事务所的服务费以上方显示的金额起计,并可能因文件准备的范围而有所不同;我们将在审阅您的资料后提供准确报价。
法律依据及审查日期
-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21
- Enforcement Decre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26-2
- Public Notice on the Requirements for Foreigners Who May Change or Add a Workplace by Report Alone under Article 26-2, paragraph (1) of the Enforcement Decre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95
-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31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72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rticle 76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Immigration Act, Attached Table 5-2
首先查看这些
- 首先确认新学院是否可以聘用外籍教师以及是否符合设施标准,然后再签订雇佣合同。
- 变更工作单位申报的期限为新工作开始之日起15日,因此请留存开始日期的记录。
常见问题
哪些国家的国民可以获得E-2签证?
母语外教如何准备无犯罪记录证明?
E-2外教变更到其他学院任职时应怎么做?
外教在获得许可前就在新学院授课会怎么样?
留学生(D-2)毕业后可以变更为E-2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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